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5-21 21: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24       报名截止:2021-05-28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使用编制备案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3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辅导员1(岗位代码:01)6名、专职辅导员2(岗位代码:02)11名、专职辅导员3(岗位代码:03)6名、专职辅导员4(岗位代码:04)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及相关要求汇总表》(附件一)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3.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5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2021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请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及要求和岗位考试方式选择。
(一)发布公告、报名
1.发布公告。2021年5月20 日开始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hrss.gov.cn)、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ganzhsz.cn)等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5:00时。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至报名网络邮箱(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应聘1个岗位。
3.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0797-8363300.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6月3日9:00—16:00.
2.地点: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二楼圆形会议室。
3.须携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在校就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各1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专职辅导员3、专职辅导员4(岗位代码:03、04)岗位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资格审查中对资格问题有争议的,以学校资格审查小组的集体决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为0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1.专职辅导员1(岗位代码:01)、专职辅导员2(岗位代码:02)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辅导员职责要求相关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岗位计划,在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则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政审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时间:2021年6月6日9:00-17: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职辅导员3(岗位代码:03)、专职辅导员4(岗位代码:04)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试总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辅导员工作实务等。满分100分。
时间:2021年6月5日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的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的考生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辅导员职责要求相关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时间:2021年6月6日9:00-17: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对达到70分及以上人员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入闱体检、考察。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察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是否违法犯罪等方面表现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人社发〔2017〕61号)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及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3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1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报名时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一)。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蒲江县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蒲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蒲江县汇源街62号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蒲江县卫健局、蒲江县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规培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各一份;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所学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03027、03029、0303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需要提供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社保凭证;
(5)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1年6月4日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县卫健局子网站和报名地点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核招聘我县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成绩。
4.成绩公布:面试考核成绩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卫健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公众信息网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卫健局”查询。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在蒲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3.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者方可申请调动。
五、咨询及纪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54516(地址:蒲江县卫健局二楼人事科教科)
为保证我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委,028-12388
六、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卫健局子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1)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过程中作弊的;
(2)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隐瞒重要信息不报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涉赌、毒、黄和其他品行不合格的;
(5)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人员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编制备案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须在专职辅导员岗工作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脱离现岗位,学校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调离档案。
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30万元。
四、招聘工作组织及相关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新赣南大道与105国道交界路口)
学校网址:www.ganzhsz.cn
联系电话:0797-8363300(李老师、徐老师、龙老师)
网络报名邮箱:gzszrsc@163.com